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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设计要求

更新时间:2013-11-15  |  点击率:1807

1、安全设备和个体防护:
1.1、实验室中必须安装Ⅱ级或Ⅱ级以上生物安全柜。
1.2、所有涉及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。当这类操作不得不在生物安全柜外进行时,必须采用个体防护与使用物理抑制设备的综合防护措施。
1.3、在进行感染性组织培养、有可能产生感染性气溶胶的操作时,必须使用个体防护设备。
1.4、当不能安全有效地将气溶胶限定在一定范围内时,应使用呼吸保护装置。
1.5、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前,应在的更衣室(或缓冲间)穿着背开式工作服或其他防护服。工作完毕必须脱下工作服,不得穿工作服离开实验室。可再次使用的工作服必须先消毒后清洗。
1.6、工作时必须戴手套(两副为宜)。一次性手套必须先消毒后丢弃。
1.7、在实验室中必须配备有效的消毒剂、眼部清洗剂或生理盐水,且易于取用。可配备应急药品。
2、实验室设计和建造的特殊要求:
2.1、选址
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可与其他用途房屋设在一栋建筑物中,但必须自成一区。该区通过隔离门与公共走廊或公共部位相隔。
2.2、平面布局
(a)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的核心区包括实验间及与之相连的缓冲间。
(b)缓冲间形成进入实验间的通道。必须设两道连锁门,当其中一道门打开时,另一道门自动处于关闭状态。如使用电动连锁装置,断电时两道门均必须处于可打开状态。在缓冲间可进行二次更衣。
(c)当实验室的通风系统不设自动控制装置时,缓冲间面积不宜过大,不宜超过实验间面积的八分之一。
(d)Ⅱ级或Ⅲ级生物安全柜的安装位置应远离实验间入口,避开工作人员频繁走动的区域,且有利于形成气流由“清洁”区域流向“污染”区域的气流流型。
2.3、围护结构
(a)实验室(含缓冲间)围护结构内表面必须光滑耐腐蚀、防水,以易于消毒清洁。所有缝隙必须加以可靠密封。
(b)实验室内所有的门均可自动关闭。
(c)除观察窗外,不得设置任何窗户。观察窗必须为密封结构,所用玻璃为不碎玻璃。
(d)地面应无渗漏,光洁但不滑。不得使用地砖和水磨石等有缝隙地面。
(e)天花板、地板、墙间的交角均为圆弧形且可靠密封,施工时应防止昆虫和老鼠钻进墙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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