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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行监测新标准 列为环保硬任务74城市年底发布空气质量数据

更新时间:2012-10-14  |  点击率:2382

2012年12月底前,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按新标准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,是今年的*工作报告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公开郑重承诺,是对各级*及环保部门提出的明确要求,也是我国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“三步走”目标的*阶段。
各地一定要全面理解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。新标准监测是包括PM2.5在内的6项空气质量指标监测,并非仅仅是PM2.5的监测。各地要对新标准规定的全部指标开展监测,并综合评价环境空气质量,发布评价结果,不能只将注意力集中在监测和发布PM2.5数据上。在大城市里,臭氧的污染要引起高度重视。国家和地方都要建立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系统,充分利用电视、报纸、互联网、手机等媒介及时发布按新标准监测的数据,使公众能够从多种渠道方便快捷地获取环境空气质量信息。要建立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报系统,提高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能力。当前要注意加强秋冬季节灰霾天气预警监测,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时,要及时启动应急机制,指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和生活。
截至今年9月底,74个城市的496个国控监测站点中,已有138个站点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,195个站点完成仪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,70个站点完成仪器招投标。其中,北京市在原有12个国控点、15个市控点共27个监测站点的基础上,又新增了8个交通、区域监测站点,并完善了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和信息发布制度。上海市、江苏省、广东省所有国控站点都已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,四川省成都市、湖北省武汉市、山西省太原市已经完成所有监测站点建设并开始试运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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